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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浆系列
 江南官方网站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

  江南官方网站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王安先生主持,应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出席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的《二零二三年中期业绩公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境内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期货等)、国债、公司债(含可转债)、新股配售和申购、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等。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不进行再投资。同时授权执行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方向、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本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

  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到监事为三名,实到监事为三名,分别为:孟相林先生、黄连波先生和王波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相林先生主持召开,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的《二零二三年中期业绩公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线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的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规定,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简称“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境内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期货等)、国债、公司债(含可转债)、新股配售和申购、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等。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不进行再投资。同时授权执行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方向、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审议程序: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为境内上市的股票市场投资、债券市场投资、证券回购、公募基金、交易所基金,新股配售和申购、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取得的收益不进行再投资。决议有效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1、本次提请董事会授权进行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有效。若超过该审批期限或发生与本次决策相关的调整事项,则按规定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在董事会批准的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执行董事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产品和投资金额,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

  (1)公司针对证券投资事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资金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业务,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收益。

  (2)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证券投资的具体运作,并对证券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证券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就相关证券投资事宜提请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负责信息披露;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的汇划,核对证券投资资金的使用、结存情况以及进行日常核算工作;公司证券部负责审核证券投资的合同及相关文本;公司内控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证券投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充分评估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将确保与投资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使之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决策、执行和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的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

  3.鉴于证券投资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调研以及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投资风险;

  4.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5.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境内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期货等)、国债、公司债(含可转债)、新股配售和申购、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等。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不进行再投资。同时授权执行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方向、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的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规定,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二号一一酒制造》相关规定,现将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0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0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50.00万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9月14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713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20年9月14日,本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2月16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多品种浓缩果汁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6,300.00万元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安德利”)增资,用于“大连安德利30吨浓缩果汁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变更情况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2月25日,大连安德利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5月25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永济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济安德利”)投资人民币6,260.00万元以实施“永济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40吨浓缩桃汁、10吨浓缩山楂汁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214.41万元(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汇款至永济安德利时的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2023年6月2日,永济安德利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济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济市支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6月5日,本公司将在工行烟台牟平支行(账号:1677)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人民币62,423,145.21元,全部转入永济安德利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济市支行(账号:42)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了公司在工行烟台牟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大连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30吨浓缩果汁生产线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经充分论证后,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多品种浓缩果汁生产线建设项目”,将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6,300.00万元增资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用于“大连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30吨浓缩果汁生产线建设项目”。

  本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已于2022年9月投产,截至2023年6月30日用于该项目的支出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永济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40吨浓缩桃汁、10吨浓缩山楂汁生产线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永济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投资6,260.00万元人民币以实施“永济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40吨浓缩桃汁、10吨浓缩山楂汁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6,214.41万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汇款至永济安德利时的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

  本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8月投产,截至2023年6月30日用于该项目的支出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董事会及2022年2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终止原计划用于“多品种浓缩果汁生产线元(不包含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