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体育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7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六期),涉及南京宝生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露(蓝莓果汁饮料)的处置情况(抽样单编号:XBJ89)。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0.173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该批产品购进日期为2023年02月24日,当事人生产涉案蓝莓露(蓝莓果汁饮料)2346瓶,已全部销售完毕。涉案产品成本价格为8.46元/瓶,销售价格9元/瓶,货值金额为21114.00元,违法所得为1266.84元。该店实施主动召回,未能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端对标签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不清楚。
当事人生产销售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蓝莓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66.84元;2、罚款105570.00元,全部上缴国库。处罚决定书编号:宁溧市监处罚〔2023〕158号。